绿色空间
园林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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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类植物

冷箭竹
种名:冷箭竹
别名:
拉丁名:Bashania fangiana (A.Camus)Keng f. et Wen
大小:秆高0.5~1.0m,径0.4~0.7cm。
竹秆:圆筒形,无毛。
竹叶:分技密集成束,每小枝具叶2~4枚,叶片长3~7.5cm,宽0.4~1.4cm,叶鞘无毛,具叶耳及遂毛,叶舌截状,高约0.5mm。
仙居苦竹
种名:仙居苦竹
别名:
拉丁名:Pleioblastus hsienchuensis Wen
大小:秆高5m,径2~3cm。
竹秆:节间长30cm,秆环隆起,箨环木栓质,被刺毛,节下具白粉。
竹叶:每小枝具叶4~5枚,叶鞘被白粉,叶耳椭圆状伸出,遂毛长达13mm,叶片披针形。
  中药

人参
人参

名称:人参
来源:五加科植物人参的根。 野生者称“山参”, 栽培者称“园参”。 鲜参干燥者称“生晒参”, 蒸制后干燥者称“红参”。
功效:1 大补元气, 2 补脾益肺, 3 安神益智, 4 生津。
  园林植物

木犀
木犀(桂花)
拉丁名:Osmanthus fragrans (Thunb.) Lour.
大小:常绿乔木或灌木,高3-5米,最高可达18米。
树秆:树皮灰褐色。小枝黄褐色,无毛。
树叶:叶片革质,椭圆形、长椭圆形或椭圆状披针形,长7-14.5厘米,宽2.6-4.5厘米,先端渐尖,基部渐狭呈楔形或宽楔形,全缘或通常上半部具细锯齿,两面无毛,腺点在两面连成小水泡状突起,中脉在上面凹入,下面凸起;叶柄长0.8-1.2厘米,最长可达15厘米,无毛。
荷花玉兰
荷花玉兰(广玉兰)
拉丁名:Magnolia grandiflora Linn.
大小:常绿乔木,在原产地高达30米。
树秆:树皮淡褐色或灰色,薄鳞片状开裂;小枝粗壮,具横隔的髓心;小枝、芽、叶下面,叶柄、均密被褐色或灰褐色短绒毛(幼树的叶下面无毛)。
树叶:叶厚革质,椭圆形,长圆状椭圆形或倒卵状椭圆形,长10-20厘米,宽4-7(10)厘米,先端钝或短钝尖,基部楔形,叶面深绿色,有光泽。
  栽培技术

竹类植物竹秆的构造
竹类植物竹秆的构造

  竹秆即地上茎,实际上是主茎(地下茎)的第一级分枝。竹秆的大小差别很大,大型竹如巨竹高达30m,直径可达30cm,小型竹如菲白竹高仅几十厘米,直径尤如铁丝。有的竹种秆直立,少数竹种秆攀缘而呈藤状。秆通常中空,也有的竹种秆实心。秆一般为圆柱状,也有的竹种秆近方柱状,如方竹;有的秆则节或节间为其他形状,如罗汉竹、佛肚竹等。秆的表面一般为绿色或黄绿色,有的竹种则为紫色、黄色、黄绿相间或具斑点,如紫竹秆为紫色,黄秆乌哺鸡竹秆则为黄色间有绿条纹,斑竹秆绿色具有紫黑色斑点、斑块。竹秆是竹子的主体,其构造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秆柄(俗称螺丝钉) 竹秆的最下部分,与地下茎相连,细小而短缩,具有数节,但上无芽,也不生根。地下茎为合轴丛生型的竹种,其秆柄是与另一老竹秆基相连的部分;合轴散生型的竹种,其秆柄延伸形成假鞭。   2.秆基 竹秆入土生根的部分,由数节至十数节组成,节间极为短缩,粗大。在丛生竹中,秆基上通常有互生的大型芽,称芽眼,萌笋成竹;在散生竹中,秆基上通常无大型芽或仅具少数发育不完全的大型芽。秆基各节密生根,称为竹根,形成竹株的独立根系。 秆柄、秆基和竹根合称竹蔸。   3.秆茎 也称竹秆,由秆环、箨环、节内、节隔和节间组成。秆环是居间分生组织停止分裂分化后留下的痕迹,位于箨环的上方。秆环隆起或平,其隆起的程度随竹种的不同而不同。多数丛生竹的秆环平,如绿竹等;在散生竹中一些竹种分枝以下的秆环平而不明显,如毛竹、金竹,而桂竹秆环隆起。箨环是秆箨脱落后在秆上留下的痕迹。秆环和箨环之间的距离称节内。秆环、箨环和节内称为节。两节之间称节间。节间通常中空,节与节之间有竹隔相隔。不同竹种的节数有显著差异,如毛竹可达70节,鹅毛竹仅十余节。
混生竹类生物学特性
混生竹类生物学特性

  复轴混生型竹类既有横走地下的竹鞭又有肥大短缩的合轴型地下茎,竹秆在地面分布较紧密,呈散生状(环境条件较好时)或丛生状(环境条件不良时)。优良的混生观赏竹类有茶秆竹、长叶苦竹、矢竹、四季竹、斑苦竹等。   (一) 地下茎生长   复轴型地下茎既有横走地下的竹鞭又有肥大短缩的合轴型地下茎,也即在同一鞭—竹系统中并存有单轴型和合轴型地下茎。复轴型地下茎由秆基芽眼长出能在地下横走长距离的竹鞭,竹鞭上的成熟侧芽萌发成竹或新的竹鞭,新竹秆秆基上的芽眼萌发成合轴型的地下茎。   混生竹秆基节间较长,竹根较少,弯曲度小,两侧有芽眼2-6个。在土壤肥沃的条件下,生长良好的竹林主要靠竹鞭上的芽苞进行繁殖更新,萌发长成新的竹秆,所长出的竹秆稀疏散生,表现出与散生竹竹林相同的特性。在贫瘠的土壤条件下或林分受到严重损害时,秆基的芽眼则很少萌发长鞭,而是萌发抽笋长出新竹秆,呈现丛生竹基本特征。   (二) 竹秆生长   一般混生竹的出笋期略迟于散生竹而早于丛生竹。茶秆竹在江苏常州地区5月下旬出笋,持续时期较短,20天左右基本结束。南方比北方地区出笋早,高海拔地区出笋期较晚。   竹笋出土后,经历1-2个月左右完成竹秆高生长。混生竹种的竹笋—幼竹的高生长过程,与散生竹、丛生竹一样,也有“慢—快—慢”的规律。 在混生竹种的竹笋—幼竹的高生长完成过程中,随着竹秆上的笋箨脱落,抽枝展叶,完成秆形生长。

狂犬病(疯狗病、癫狗病)疫苗
狂犬病(疯狗病、癫狗病)疫苗

            什么是狂犬病?   狂犬病俗称“疯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多见于犬、猫等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以恐水、畏光、吞咽困难、狂躁等临床表现为主要特征,病死率高达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狂犬病在我国为乙类传染病。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病,也就是说它能从动物传播给人。   狂犬病是一种病毒性疾病,主要是通过咬伤传播,但也可以通过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污染被感染动物的唾液而传播。一旦出现神经系统症状,狂犬病对人和动物都是致命的。   国内外经验证明,狂犬病是可以预防控制的。预防狂犬病关键在于犬的狂犬病控制,确保动物疫苗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大众进行风险教育。            如果您被动物咬伤怎么办(暴露后处置)?   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彻底冲洗后用2-3%碘伏(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立即到当地的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由医生确定暴露分级,结合既往免疫情况给与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   对II级暴露者,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3、7、14、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内注射。禁止臀部注射。   对于Ⅲ类暴露及免疫功能低下者Ⅱ类暴露者,立即处理伤口,并在接种疫苗的同时,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能中和伤口局部感染的狂犬病病毒,减少狂犬病发生的可能。   人被咬伤后及时规范的暴露后处置,足疗程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狂犬病的发生。   狂犬病可有较长的潜伏期,暴露者只要未发病,不管距暴露时间多久仍应尽快接种疫苗,将发生狂犬病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但并不是一旦被犬只咬伤就一定会得狂犬病,这取决于犬只是否带毒、暴露程度。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www.sda.gov.cn/WS01/CL0619/43766.html
马应龙 麝香痔疮膏 治疗外痔效果好
马应龙 麝香痔疮膏 治疗外痔效果好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活血消肿,去腐生肌。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痔疮、肛裂,症见大便出血,或疼痛、有下坠感;亦用于肛周湿疹。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马应龙麝香痔疮膏 汉语拼音:Mayinglong Shexiang Zhichuang Gao 【成份】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煅炉甘石粉、硼砂、冰片、琥珀。辅料为:黄凡士林、羊毛脂、二甲基亚砜。 【性状】 本品为浅灰黄色或粉红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活血消肿,去腐生肌。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痔疮、肛裂,症见大便出血,或疼痛、有下坠感;亦用于肛周湿疹。 【用法用量】外用,涂搽患处。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孕妇慎用或遵医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遮光,密闭。 【包装】本品采用药用聚乙烯/铝/聚乙烯复合软膏管包装, 10克/支/盒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920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0年09月03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邮政编码:430064 电话号码:027-87291146 传真号码:027-87291269 网 址:www.mayingl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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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第十三章 风险警示 13.1.4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因第12.13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的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八)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本所对其股票作出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的; (九)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一)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所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标准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五)......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备注:A股票面值为1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第十三章 风险警示 13.1.2 本章所称风险警示分为提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3.1.3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 13.1.4 其他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八)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 ; (九)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十)出现本规则第12.11条、第12.12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件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十一)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二)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十三) 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年报、中报和季报
年报、中报和季报

一季报: 4月1日—— 4月30日 中 报: 7月1日—— 8月31日 三季报:10月1日——10月31日 年 报: 1月1日—— 4月30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第六章 定期报告 6.1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第六章 定期报告 6.2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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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LServer 修改表结构,保存时,弹出错误窗口:不允许保存更改
SQLServer 修改表结构,保存时,弹出错误窗口:不允许保存更改

修改表结构,保存时,弹出错误窗口: [不允许保存更改。您所做的更改要求删除并重新创建以下表。您对无法重新创建的表进行了更改或者启用了 “阻止保存要求重新创建表的更改”选项。] 解决立法: “工具”菜单——“选项”,单击“设计器”Designers,取消选择“阻止保存要求重新创建表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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